永清县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发布时间:2018-12-05 浏览次数:78次 文章来源:原创
永清县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1. 编制依据 1、《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2、《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号); 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7〕18号); 4、《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耕地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耕地监测函〔2017〕19号); 5、《关于做好2017年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的补充通知》(冀土肥函〔2017〕35号); 6、《2017年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冀农业种植发〔2017〕20号); 7、《耕地质量划分规范》(NY/T2872-2015); 8、《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 9、《河北省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技术规范》(2016年5月试行); 10、《土地利用现状库》; 11、《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成果》; 12、《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表》; 13、《河北省耕地质量评价编制操作规范》 14、其他相关资料。 2. 编制原则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全面加强耕地资源统计调查和监测基础工作,推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耕地资源统计调查制度,摸清永清县耕地资源资产的家底及其变动情况。从耕地资源保护和管控的现实需要出发,在耕地质量划分规范框架下,编制反映耕地资源实物存量及变动情况的资产负债表,以构建科学、规范、管用的耕地资源资产负债表。 3. 编制程序 (1) 确定评价指标体系 按照《河北省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技术规范》要求,并经专家论证,将河北省耕地质量划分为105个平原区和36个山地丘陵区,永清县属于黄淮海区中的冀鲁豫低洼平原农业区,选择耕层质地、盐渍化程度、酸碱度、土壤容重、灌溉能力、排水能力、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质地构型、有效土层厚、耕层厚度、地下水埋深、障碍因素、地形部位、农田林网化、生物多样性、清洁程度18个评价指标,并对各评价指标分别进行分级并赋值。 (2) 搜集图件数据 图件资料包括永清县国土二调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划图和土壤图及相关图件。用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划图、土壤图叠加形成的图斑作为评价单元。 (3)布点、调查、建库 利用国土二调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划图和土壤图,借助县域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成果,按照《河北省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技术规范》样点确定原则,选择永清县评价样点,填写每个样点基本情况调查表,建立数据库。平原区覆盖耕地主要土种,一般以5000亩确定1个样点,面积比较小的土属或者土种评价样点不少于2个,永清县耕地总面积422069829.5㎡,共确定200个调查点。对评价样点的地理位置、土类、亚类、土属、土种、地形部位、有效土层厚度、耕层厚度、耕层质地、田面坡度、障碍因素、常年耕作制度、小麦产量、玉米产量、其他主栽作物及产量、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灌溉能力、排涝能力、盐渍化程度、清洁程度等情况进行调查,填写调查表。将调查表中的数据录入、审核,建立规范的县域耕地资源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 (4)建立评价模型 根据各评价因子的空间分布图或属性库,将各评价因子数据赋值给评价单元。对点位分布图,采用插值的方法将其转换为栅格图,与评价单元图叠加,通过加权统计给评价单元赋值。矢量分布图直接与评价单元图叠加,通过加权统计、属性提取,给评价单元赋值。对线型图使用数据高程模型,形成栅格图,再与评价单元图叠加,通过加权统计给评价单元赋值。通过专家论证确定各区域评价指标的权重。 (5)划分耕地质量等级 通过县域耕地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层次结构模型,构建判断矩阵,进行层次分析单排序、总排序及一致性检验,计算各指标隶属度,确定17662个评价单元的耕地质量综合评价指数和耕地面积,根据河北省耕地10等地所对应的综合评价指数标准,把该县耕地质量划分等级,计算出各等级耕地所对应的耕地面积和全县耕地平均质量等级。 4. 编制成果 永清县选择耕层质地、盐渍化程度、酸碱度、土壤容重、灌溉能力、排水能力、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质地构型、有效土层厚、耕层厚度、地下水埋深、障碍因素、地形部位、农田林网化、生物多样性、清洁程度18个评价指标。利用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采用层次分析法求取该县耕地综合评价指数在0.792297-0.87015范围内。按照河北省耕地质量10等地划分标准将永清县耕地划分为3、4、5、6四个等级,面积分别为1333.22公顷、26888.38公顷、13984.80公顷、0.59公顷,分别占全县总耕地的3.16%、63.71%、33.13%、0.001%,通过加权平均求得该县的耕地质量平均等级为4.30。 5. 结果验证 结合此次得到的耕地质量等级图,将评价结果与调查表中农户近3年的冬小麦和夏玉米产量进行对比分析,同时邀请县、市、省级专家进行论证,表明永清县本次耕地质量评价结果与当地实际情况基本吻合。
永清县农业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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